昨日,深圳市政府召开社会养老重点建议案办理工作组第一次会议,会议就社会养老重点建议案办理进行时间表确定和责任分工,明确提出要像重视教育卫生那样重视养老事业。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出席,副市长张文主持。
市编办、发改委、经贸信息委、科技创新委、财政委、规划国土委、交通运输委、卫人委、教育局、民政局、人力资源保障局等20余部门、系统主要负责人及各区、新区相关领导,作为社会养老重点建议案办理工作组成员参会。
吕锐锋在会上指出,随着我市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,户籍人口不断增加,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,社会各方对养老服务提出了迫切的要求,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、社会广泛关注、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要民生问题。2012年深圳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,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,构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。
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,39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有关大力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,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议。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决定将8件代表建议合并形成《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,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建议》,交由市政府重点办理,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督办。
吕锐锋要求,发展社会养老事业,办理好市人大相关重点建议案,需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。一是要为养老事业预留空间资源。养老事业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要公共配套,要像重视教育和保障房那样重视养老事业发展,要舍得拿出土地资源为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留一席空间。同时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存量资源,比如考虑与旧改工作结合,利用旧村、旧工业区的改造为养老事业提供一席用地,并把原各乡镇、村的养老设施升级、改造、利用好。
二是明确投资主体,在加大政府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的同时,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。特别是在“十二五”的最后三年,市、区政府要加快相关项目特别是养老服务示范点的立项与建设。
三是要加大政策扶持,积极应对“银发潮”时代的到来。从现在起,要把养老服务事业各项工作步伐和速度调快,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提出体现各自创新思想、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政策、决策意见来,然后由市民政部门在本月30日前尽快汇总完毕,以保证市政府可以在2013年元旦前制定出台《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又快又好地办理好市人大重点建议案和推进社会养老工作。
为办理好该重点建议案,市政府制定了《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,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建议办理方案》,明确将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、完善和拓展社会养老服务项目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科学管理等四个方面共30项具体措施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