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6-14 作者:姜 洁 文章来源:人民日报
作风问题,关乎党的形象,关乎人心向背,关乎党的生死存亡。人民群众认识一个政党,最直接、最简便的途径就是看它的作风如何。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体现,是党的创造力、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。
党的优良作风,是在长期的革命、建设和改革中特别是在党的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的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,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我们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广大党员干部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,发扬改革创新、开拓进取的作风,求真务实、真抓实干的作风,民主公正、依法办事的作风,带领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。
随着社会的进步、事业的发展,党的作风建设也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容。在新的历史时期,面对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与挑战,我们党必须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,不断巩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从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。
——编 者
“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。”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,始终是党的建设的战略任务
中国共产党历来珍视党的优良传统。90年来,作风建设始终被置于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而常抓不懈。
早在成立初期,党就确立了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,提出了宣传群众、组织群众、依靠工人、领导工人的作风建设思想。
66年前,党的七大将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概括为三大作风,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,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,自我批评的作风。紧接着,毛泽东同志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谆谆告诫全党,“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、谨慎、不骄、不躁的作风;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。”几十年来,牢记“两个务必”,已经成为千千万万共产党员始终坚持的“必修课”。
改革开放之初,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,“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。”进入新世纪,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专门就党的作风建设召开会议,并专门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》,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。
从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“八个坚持、八个反对”,到大力倡导包括勤奋好学、学以致用,心系群众、服务人民等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,我们党的作风建设进入到新的阶段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,要“弘扬党的优良作风,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”,大兴密切联系群众、求真务实、艰苦奋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,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,明确了思路。
然而不容忽视的是,近年来,一些党员干部的作风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。在一些地方、部门和领导干部中,教条主义、本本主义滋长,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盛行,弄虚作假、虚报浮夸严重,独断专行、软弱涣散问题突出,以权谋私、贪图享乐现象蔓延……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。如果任由这些“蚁穴”滋生膨胀,就会严重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。
“作风建设是长期性、战略性任务。”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表示,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,不断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,自觉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,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,真正做到为民、务实、清廉,才能永葆先进性、巩固执政地位。
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,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必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、共命运、心连心
苏共解散前,当时的苏联社科院曾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,被调查者认为苏共仍然能够代表工人的占4%,认为代表全体人民的占7%,认为代表全体党员的也只占11%,而认为代表党的官僚、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竟占85%。殷鉴不远,苏共亡党的教训发人深省。
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,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。实践反复证明,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、胜利之本和执政之基。毛泽东同志曾经明确指出,“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着标志,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”。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》指出,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》提出,“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,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”。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,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无往而不胜的法宝,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。
“得民心者得天下,失民心者失天下”。细细梳理近年来浙江、河南等地积极开展的“作风建设年”等主题实践活动,不难发现,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无一例外地成为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。
保持血肉联系,必须解决问题。2009年,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再次明确,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、密切联系群众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,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。
在今年初召开的中纪委第十七届六中全会上,胡锦涛总书记又特别强调,要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,深化专项治理工作,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。
各地区各部门响应中央号召,纷纷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。2010年,山西在全省开展了“整肃工作纪律、狠刹不良风气”专项行动,有效遏制了机关干部中的玩乐享受歪风;农业部组织对落实中央“三农”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,切实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;今年以来,工商总局、最高检、公安部等部门相继开展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检查……各种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以逐步扭转,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对加强血肉联系的决心和信心。
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,靠教育更要靠制度,要把作风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,通过完善制度给作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
制度同其他方面相比,更带根本性、全局性、稳定性和长期性。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,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。制度问题不解决,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。因此,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关键要靠制度。
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》明确指出:作风建设坚持一靠教育,二靠制度,把党的作风建设同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结合起来,同政风建设、行业风气建设、社会风气建设结合起来,使之相互推动,标本兼治。
改革开放以来,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法规制度陆续出台。从上世纪80年代,中央发布《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、办企业的决定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》和《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(离)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》,到近年中央出台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,从8个方面提出52个“不准”,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,以制度之“缰”勒住不正之风的努力一直在推进。
特别是2010年以来,作风建设的一个着力点体现为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约束上。比较有代表性的制度成果为,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》和《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》,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的管理监督;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等规定的出台,则进一步匡正了选人用人的风气。
加强党的作风建设,是党顺应时代进步潮流、永葆先进性的必然要求。人们有理由坚信,只要把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,不断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,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党的工作就能获得最广泛、最可靠、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,党的事业就能经得起任何风浪、任何风险的考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