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6日,新华社授权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》。
相比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中对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”的表述,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又有了全新的表述,这表明,规划是建立在对老龄事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深入研究和细致洞察上的,体现出了规划的前瞻性和与时俱进,对比可见一斑:
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:建立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。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,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,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,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,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。拓展养老服务领域,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、辅具配置、精神慰藉、法律服务、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。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。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。
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:弘扬敬老风尚,营造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。积极发展老龄产业,增强全社会的养老服务功能,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,保障老年人权益。实施爱心护理工程,加强养老服务、医疗救助、家庭病床等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建设。